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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介绍

沈磊律师 沈磊律师,中国党员,大学本科学历,执业八年,江苏西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律师。擅长刑事辩护、合同纠纷、婚姻家庭、民间借贷、劳动争议、债权债务、交通事故纠纷等,自执业以来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,对刑法案件具有很深的研... 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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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姓名:沈磊律师

手机号码:18962020300

执业证号:13209201410351198

执业律所:江苏西塘律师事务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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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夫妻一方亲朋借款的认定

面对这种情形,法院并不会完全采纳,还要有其他证据佐证。如果仅凭一张具有利害关系人的借条,无法认定该笔债务的真实性,法院很难认定债务成立。相反,如果借条上有夫妻双方的签字,法院则会认定该债务是真实存在的。

为了防止一方当事人伪造债务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权益,法院对一方借款的认定非常严谨。如果债权人能将当时的借款出处,比如当日的转账凭证、取款凭证等作为佐证,并当庭接受法官及当事人的询问,回答与相关事实证据相符,那么,法院方可认定该债务是真实存在的。

具体该债务能否当作夫妻共同债务,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。确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,有以下两个标准:(1)夫妻有没有共同借债的一致意见。如果夫妻双方借债意思一致,则不论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为夫妻共享,该债务均应视为共同债务;(2)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。尽管夫妻事先或事后均没有共同借债的一致意见,待该债务发生后,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,则同样应为共同债务。

通俗讲,夫妻共同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,例如履行抚养、扶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,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,也包括双方从事工业、商业或者农村承包经营所负的债务,共同从事投资或者其他金融活动所负债务等等。而个人债务则是以夫妻一方名义所负的与夫妻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,对此不再例举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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